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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113年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3梯次)」

作者 : 研發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25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24日教學字第1135014883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43544A號函辦理。

三、為協助通過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提升客語文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能,並強化教師客語文教學素養與核心能力,以優化客語文教學效能,確保學生學習品質,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四、旨揭計畫以國民中學112學年度客語文授課師資為優先,以每校最多報名3位為原則,請轉知貴校鼓勵符合研習計畫實施對象及資格,且具意願之教師參與研習。

五、查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29 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第六條第2項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立國民中學總班級數十四班以上及公立高級中等學校總班級數二十二班以上者,一百十七學年度起,應有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或有同款第二目且修習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修畢或修習中之教師至少一人。

六、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本梯次以各地方政府推薦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為優先,倘有員額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

(二)報名資格及錄取順序:

1、通過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

2、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以下稱教師)。

3、自108學年度起實際教授客語文課程(含彈性學習課程)至少2學期之教師。

(三)報名方式:

1、請本縣國中總班級數十四班以上學校,校內未具有取得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教師證書或進修客家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修畢之合格教師至少推薦一名教師,其餘學校鼓勵踴躍參加。請各校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推薦校內老師報名,各校教師之推薦名冊(如附件),將前揭名冊函送至本局學管科,並請推薦教師於113年7月17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且擇任職單位所在區域進行報名。

2、教師自行報名: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各場次錄取推薦教師尚有餘額者,統一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不另行公告。

七、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梁小姐詢問:電話03-4227151分機33485、電子信箱:112advancedhakk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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