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1份,請參閱。

作者 : 註冊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1-19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6日新北教中字第1092178379號函辦理。

二、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9月22日新北教中字第1091815796號函公布修正之「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8月17日北市教中字第10140376300號函公布修訂之「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辦理。

三、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07學年度上學期至109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5分,上限15分。

四、有關非應屆畢(結)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時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

五、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六、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10年4月26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七、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請各校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提供未達6小時之學生,以維護學生參加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八、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e.ntpc.edu.tw/12basic/News/Newslist)最新消息。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