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轉知>轉知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請貴校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辦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7
資訊群組 :
總務處
轉知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請貴校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辦
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且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一)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低收入戶。
(二)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中低收入戶。
(三)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
(四)無證明文件,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營養午餐補助或有特殊事由經本會評估核認者。
四、自115年7月1日起,午餐補助金核發標準調整為每日新臺幣一佰元,補助日數為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暑假。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限:115年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午餐補助,自115年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辦理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
(二)補助日數:
1、暑假43日(不含例假日)及例假日57日(7月至12月)共計100日(100日*100元=10,000元),新臺幣10,000元為原則,若有例外情形需附佐證資料。
2、如有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假日數需扣除。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榮民或遺眷)應檢具附件資料向貴校提出申請,再由貴校承辦人收集相關文件後,直接對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
六、檢附該補助要點及申請資料(請直接點連結),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聯絡人:劉宥儀小姐03-5750666#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