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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114學年度長期代理代課教師第1-3次甄選簡章公告(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0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 依據「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竹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及教育部、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所訂相關法令規章暨配合本校教學實際需要訂定之。

二、 錄取名額及缺額性質
(一)一般代理代課教師
1. 國文科,實缺代理教師1名,聘期:114.08.01-115.07.31
2. 英語科,實缺代理教師2名,聘期:114.08.01-115.07.31
3. 數學科,實缺代理教師1名,聘期:114.08.01-115.07.31
4. 理化科,實缺代理教師1名,聘期:114.08.01-115.07.31
5. 資訊科,實缺代理教師1名,聘期:114.08.01-115.07.31
6. 體育科,實缺代理教師1名,聘期:114.08.01-115.07.31
7. 視覺藝術科,增置專長代理教師1名,聘期:114.08.01-115.07.31
8. 鐘點代課教師3名,聘期114.08.25-115.07.01
(二)特教身障類科代理教師
1.實缺2,聘期:114.08.01-115.07.31
2.增置代理教師(預估)1,聘期:114.08.01-115.07.31
3.代理侍親留職停薪缺1名,聘期:114.08.01-115.07.31
※上列預估缺,需經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核定同意或實際出缺後始得聘任,錄取後若缺額未經核定或未出缺,缺額自動消失,錄取人不得異議及請求救濟。

三、報名日期、甄選時間、報考資格:
(一)第1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4年07月07日(一)上午8至9時止
2.甄試日期:114年07月07日(一)下午1時開始
3.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特教代理教師需具有國民中學特教身心障礙類教師證書
(二)第2次甄選:
1. 報名日期:114年07月07日(一)下午16時至17時止
2.甄試日期:114年07月08日(二)上午9時開始
3.報考資格:具第一招甄選資格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三)第3次甄選:
1. 報名日期:114年07月10日(四)上午8時至9時止
2.甄試日期:114年07月11日(五)上午9時開始
3.報考資格:具有大學以上畢業或具第一或第二招甄選資格者。

四、 若有未盡事宜,得更新相關訊息,其餘請詳閱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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