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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及113年補申請規定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27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主旨:檢送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 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 計畫」1份,請持續鼓勵報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 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7日教人字第1145008339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 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訂有旨揭實施計畫。
三、現為擴大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從業人員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爰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 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 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納入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四、本校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於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請於114年7月30日(星期四)前檢具通過認證證書或到考證明送至本校人事室彙整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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