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竹縣政府110至112年三年期提升公務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111年1月18日府人考字第1114610013號
主旨:修正「新竹縣政府110至112年三年期提升公務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高本縣各機關學校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營造本縣客語友善環境,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爰訂定旨揭計畫,請各機關學校依計畫內容積極配合辦理。
二、本次配合「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實施期程,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增適用對象:為完善客語為通行語地區服務量能,聘僱人員一併納入;並修正計畫名稱為「新竹縣政府110至112年三年期提升公務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二)明訂各年度應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公務同仁比例:為強化客語為通行語地區服務人員溝通能力,明訂110年至112年間逐年增加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比例目標,110年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公務人員及聘僱人員比例,應至少符合在地鄉鎮市客家人口比例之40%;111年應至少符合在地鄉鎮市客家人口比例之45%;於112年應至少符合在地鄉鎮市客家人口比例之60%。
(三)修正研習課程辦理期程:為鼓勵開辦各類客語培訓課程及客語能力認證研習,修正研習課程辦理期間為每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四)變更統一申請補助方式:為利資源整合共享,改由各協辦機關將開課需求報送本府民政處,再由本府民政處依需求彙整向客家委員會申請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開課。
主旨:修正「新竹縣政府110至112年三年期提升公務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高本縣各機關學校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營造本縣客語友善環境,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爰訂定旨揭計畫,請各機關學校依計畫內容積極配合辦理。
二、本次配合「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實施期程,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增適用對象:為完善客語為通行語地區服務量能,聘僱人員一併納入;並修正計畫名稱為「新竹縣政府110至112年三年期提升公務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二)明訂各年度應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公務同仁比例:為強化客語為通行語地區服務人員溝通能力,明訂110年至112年間逐年增加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比例目標,110年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公務人員及聘僱人員比例,應至少符合在地鄉鎮市客家人口比例之40%;111年應至少符合在地鄉鎮市客家人口比例之45%;於112年應至少符合在地鄉鎮市客家人口比例之60%。
(三)修正研習課程辦理期程:為鼓勵開辦各類客語培訓課程及客語能力認證研習,修正研習課程辦理期間為每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四)變更統一申請補助方式:為利資源整合共享,改由各協辦機關將開課需求報送本府民政處,再由本府民政處依需求彙整向客家委員會申請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開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