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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為辦理111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請於111年1月27日(四)中午前彙送相關資料至人事室辦理!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1.依據縣府110年01月13日教社字第1110331808號函辦理。
2.為辦理『111度資深優良教師推薦』,本校正式教師如連續任教年資至111年7月31日止滿10年、20年、30年、40年且成績優良者,請檢具教師證、歷校服務(離職)證明及歷年考核通知書於1月27日(四)中午以前至人事室辦理推薦表填表作業。
3.經初步篩選符合服務年資:總計3名教師。
40年者:無
30年者:陳開盛師
20年者:詹國皎師、徐士筑師
10年者:無
以上人名單如有錯漏,亦請於1月27日(四)中午以前告知,謝謝!
※備註一:任教年資包括公、私立學校合格或試用教師年資及代理教師年資,
(一)各段年資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需連續未中斷。
(二)代理教師年資係指曾任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敘薪有案且未折抵教育實習者。
(三)留職停薪年資不予採計,但前後年資視為連續。
※ 備註二:「成績優良」之標準為:最近10年考核均為四條二款以上;如有列四條三款係因患重病請病假或公傷假者,仍視為成績優良(需檢附證明)。
4.請以上老師於111年2月10日(四)中午前將111年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教學感言及生活照或相片電子檔email至人事室如雯主任信箱(9999706@gmail.com)中並繳交歷校服務(離職)證明(紙本)及歷年考核通知書(紙本),以利彙辦。
5.上開推薦表、教學感言及相關獎勵要點,請至學校網站/人事室自行下載填寫,或至人事室領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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