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22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主旨:為辦理「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請各單位踴躍申請獎勵,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辦理。

二、為鼓勵終身學習,獎勵積極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爰辦理旨揭獎勵。

三、獎勵對象:本縣轄區內各級機關、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及公營事業機構、經本府核准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積極推動鼓勵員工帶薪、經費補助、公假或其他方式參與學習制度者。

四、申請期程:於110年8月31日前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一式9份,向本府提出申請。

五、評審項目依「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第5條分項評比,各項目名稱及配分比重如下:

(一)訂有員工學習制度規定:15%。

(二)每年給予員工帶薪、經費補助、公假或其他方式學習之情形:20%。

(三)每年編列員工學習經費額度:20%。

(四)每年員工學習之人數占總人數比率:20%。

(五)其他與推動員工學習制度有關之事項:25%。

六、請本府文化局、本府社會處、本府產業發展處及本府教育處幼教科協助轉知所屬單位。

七、「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相關申請書表格式,請逕至「新竹縣政府/訊息中心/法規公告」下載電子檔(網址:https://reurl.cc/Xb85a)。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