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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生物安全第2等級至第4等級實驗室之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檢核表,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之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區,請查照。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02 資訊群組 :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6月28日府教體字第1100362484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06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76455號函辦理。

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2021年版)(以下稱2021年版規範)業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請下載及使用110年6月4日置網之版本。

四、為利各單位之各生物安全等級實驗室符合2021年版規範之要求,請最晚於111年辦理年度內部稽核時,使用旨揭檢核表進行稽核。該署將俟COVID-19疫情趨緩時,由該署及地方衛生局辦理實驗室生物安全實地查核作業,以確認各單位之符合情形。

五、請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1.實驗室生物安全,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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