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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教育部全國停課公告及本縣疫情及防疫需要,調整本府居家辦公執行期間(含苗栗縣通勤人員居家辦公)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6-28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主旨: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教育部全國停課公告及本縣疫情及防疫需要,調整本府居家辦公執行期間(含苗栗縣通勤人員居家辦公),請查照。

說明: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6月23日表示,經評估後決定,全國再同步維持疫情三級警戒至7月12日止;另教育部於6月7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園)上課之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止。

二、為配合中央政策,全國疫情因應方向一致,以及考量本縣疫情及防疫需要,本府居家辦公執行期間調整如下:

(一)本府同仁個案居家辦公至7月2日止,並加強落實辦理分流辦公,將來隨時視疫情及防疫需要再啟動居家辦公措施。

(二)苗栗縣通勤人員居家辦公期間依本府110年6月10日府人考字第1104611282號函(諒達)執行至6月28日止,並請於6月29日起返回辦公場所。

三、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本縣鄉鎮市公所,居家辦公執行期間得參考本府調整情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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