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第五、九點暨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六點110年1月22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1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第五點、第九點暨「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並自110年1月22日生效,請查參。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0年1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062000041號暨1106200042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行政院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機關(構)辦理遴選職務上具直接監督關係之公務員兼任國營事業機構董、監事案件時,應檢具之『機關遴派(聘)公務員兼任職務上具直接監督關係事業機構董監事檢查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0年1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062000041號暨1106200042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行政院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機關(構)辦理遴選職務上具直接監督關係之公務員兼任國營事業機構董、監事案件時,應檢具之『機關遴派(聘)公務員兼任職務上具直接監督關係事業機構董監事檢查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