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售本校111年奉准報廢財產物品,請踴躍參加投標。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22
資訊群組 :
依據:
一、 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縣有財產處理原則。
二、 新竹縣政府111年1月4日府財產字第1103410885號函。
公告事項:
一、 標售標的及數量:111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不堪使用之財產物品(第1次標售)(標案編號:11102)
二、 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標售底價為新臺幣玖仟柒佰柒拾參元整,保證金零元整(按標售底價百分之十計算,計至千位,不足一千元者免計收)。
三、 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02月09日(三)上午09時00分於本校成德樓四樓視聽教室一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段及地點開標。
四、 投標方式及截標日期:有意投標者請於111年02月08日(二)下午4時00分前寄(送)達本校總務處(地址: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五、 開標方式:採公開標售辦理,由本校主辦單位派員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明拆封審查。
六、 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1年02月18日(五)前至本校公庫一次繳清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 點交期間及方式: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個工作天內,由本校按現狀辦理交付標的物,得標者應自行至本校拆卸及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拆卸運送相關人力、機具及費用。
八、 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11年02月08日(二)下午4時00分止於本校網站逕行下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
九、 如有需現場察看,可於辦公時間聯繫03-5596573#30、31。
十、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十一、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站公告為準。
十二、本校開標前如因故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售,並將投標人所投寄原投標文件退還,投標人不得異議。
一、 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縣有財產處理原則。
二、 新竹縣政府111年1月4日府財產字第1103410885號函。
公告事項:
一、 標售標的及數量:111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不堪使用之財產物品(第1次標售)(標案編號:11102)
二、 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標售底價為新臺幣玖仟柒佰柒拾參元整,保證金零元整(按標售底價百分之十計算,計至千位,不足一千元者免計收)。
三、 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02月09日(三)上午09時00分於本校成德樓四樓視聽教室一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段及地點開標。
四、 投標方式及截標日期:有意投標者請於111年02月08日(二)下午4時00分前寄(送)達本校總務處(地址: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五、 開標方式:採公開標售辦理,由本校主辦單位派員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明拆封審查。
六、 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1年02月18日(五)前至本校公庫一次繳清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 點交期間及方式: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個工作天內,由本校按現狀辦理交付標的物,得標者應自行至本校拆卸及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拆卸運送相關人力、機具及費用。
八、 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11年02月08日(二)下午4時00分止於本校網站逕行下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
九、 如有需現場察看,可於辦公時間聯繫03-5596573#30、31。
十、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十一、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站公告為準。
十二、本校開標前如因故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售,並將投標人所投寄原投標文件退還,投標人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