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年「第16屆教育奉獻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1-21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主旨:有關110年「第16屆教育奉獻獎」推薦事宜,請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及說明事項辦理,並於110年3月31日(星期三)前,將具體事蹟表及推薦名冊送本府教育處彙辦,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01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07600號函辦理。
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相關規定本要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前,向本府提出推薦;本府於受理推薦後,應組成初審評選工作小組辦理初審作業,並於每年5月31日前,依本要點規定名額,報教育部辦理複審。又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三、請確按「填表說明」依式填寫後核章,於旨揭期限前將具體事蹟表與推薦名冊之紙本及電子檔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填報推薦資料及上傳佐證資料電子檔(含照片)。紙本及電子資料逾期未送達,不予受理。
四、「第16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受推薦人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每個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俾利上傳資料。
(三)請受推薦人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3MB-5MB。
五、有關受推薦人之品德操守,請推薦單位確實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六、隨文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如附件1)、具體事蹟表(如附件2)及推薦名冊(如附件3)各乙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01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07600號函辦理。
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相關規定本要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前,向本府提出推薦;本府於受理推薦後,應組成初審評選工作小組辦理初審作業,並於每年5月31日前,依本要點規定名額,報教育部辦理複審。又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三、請確按「填表說明」依式填寫後核章,於旨揭期限前將具體事蹟表與推薦名冊之紙本及電子檔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填報推薦資料及上傳佐證資料電子檔(含照片)。紙本及電子資料逾期未送達,不予受理。
四、「第16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受推薦人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每個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俾利上傳資料。
(三)請受推薦人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3MB-5MB。
五、有關受推薦人之品德操守,請推薦單位確實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六、隨文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如附件1)、具體事蹟表(如附件2)及推薦名冊(如附件3)各乙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