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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標售本校奉准報廢財產,請踴躍參加投標。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5-03 資訊群組 :
依據:
一、 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二、 新竹縣政府106年11月17日府財產字第1060164825號函。
公告事項:
一、 標售標的及數量:108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不堪使用之財產物品(第2次標售) (標案編號:10805)
二、 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底價為新臺幣玖仟捌佰陸拾壹元整,保證金零元整(按標售底價百分之十計算,計至千位,不足一千元者免計收)。
三、 開標日期及地點:108年05月10日下午13時於本校總務處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段及地點開標。
四、 投標方式及截標日期:有意投標者請於108年05月09日下午17時前寄(送)達本校總務處(地址:新竹縣新豐鄉成德街36號),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五、 開標方式:採公開標售辦理,由本校主辦單位派員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明拆封審查。
六、 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08年05月13日前至指定銀行一次繳清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 點交期間及方式: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個工作天內,由本校按現狀辦理交付標的物,得標者應自行至本校拆卸及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拆卸運送相關人力、機具及費用。
八、 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5月09日下午17時止於本校網站逕行下載,或於辦公時間內,向本校總務處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外標封等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
九、 如有需現場察看,可於辦公時間聯繫03-5596573#30。
十、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十一、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站公告為準。
十二、 本校開標前如因故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售,並將投標人所投寄原投標文件退還,投標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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