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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8年度經臺閩介聘至雲林縣之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4-25 資訊群組 :
主旨:有關108年度經臺閩介聘至雲林縣之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8年04月17日府教學二字第1080518136號函辦理。

二、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三、該縣古坑鄉華南國民小學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樟湖生態國民中小學預估108學年度辦理公辦民營學校,其教育方式、課程安排及學期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

四、據此,為免影響教師介聘權益,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至該縣之教師,以利欲參加108年臺閩地區國中小教師介聘時審慎評估選填志願。

五、檢附雲林縣政府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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