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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 章,詳如說明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11-26 資訊群組 :
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7年11月19日府教特字第10702918011號
函辦理。

二、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
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
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
學校簡章。
(二)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
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

三、開缺名額將於107年12月28日前公告於「108學年度桃園市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
set.edu.tw)。

四、有興趣報名者可聯絡輔導室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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