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各機關學校務請同仁全力支援107年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07-25
資訊群組 :
主旨:本縣各機關學校務請全力支援107年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
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以利
選務順利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選舉委員會107年7月5日竹縣選一字第1073150
057號函辦理。
二、107年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訂於107
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每個
投(開)票所以14.5名(含主任管理員1人、主任監察員1
人、警衛人員1人、監察人3人及管理員(預備員)8.5人)
計算,本縣依實際需要設置403個投(開)票所,約需工作
人員5,844名;新增辦理公民投票工作人員一所以6人計算
(含管理員4人、監察員2人),約需工作人員2,418名。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1項:「投票所、開票所
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由選舉委員會派充,
辦理投票、開票工作。前項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
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
不得拒絕。」及第59條第2項:「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監
察員一人,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主任監
察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由選舉委員會洽請各級政府機關
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
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請本縣各機關學校,依據前開規定,務必全力配合各鄉(
鎮、市)公所(選務作業中心)推薦遴派所屬員工擔任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俾利本次選務順利完成。
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以利
選務順利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選舉委員會107年7月5日竹縣選一字第1073150
057號函辦理。
二、107年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訂於107
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每個
投(開)票所以14.5名(含主任管理員1人、主任監察員1
人、警衛人員1人、監察人3人及管理員(預備員)8.5人)
計算,本縣依實際需要設置403個投(開)票所,約需工作
人員5,844名;新增辦理公民投票工作人員一所以6人計算
(含管理員4人、監察員2人),約需工作人員2,418名。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1項:「投票所、開票所
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由選舉委員會派充,
辦理投票、開票工作。前項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
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
不得拒絕。」及第59條第2項:「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監
察員一人,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主任監
察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由選舉委員會洽請各級政府機關
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
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請本縣各機關學校,依據前開規定,務必全力配合各鄉(
鎮、市)公所(選務作業中心)推薦遴派所屬員工擔任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俾利本次選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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