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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93270B號令修正發布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01-24 資訊群組 :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01月19日府教學字第1070333574號函辦理。
二、「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93270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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