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收費標準」,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12-25
資訊群組 :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12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60392740號函辦理。
二、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收費標準」,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65706B號令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662)。
二、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收費標準」,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65706B號令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