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6次國文科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12-21
資訊群組 :
壹、報名資格與甄試日期: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有雙重國籍身份者。
2.品德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3.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如附註),若經錄取後發現有是項情事,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
二、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報名時間:106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106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1月3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7年1月4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7年1月4日(星期四) 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7年1月5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7年1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六)第六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7年1月8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7年1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
*第6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7至12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貳、甄選科目、名額、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
代理教師:國文科1名,實缺(107年2月1日退休預估缺,聘期自107年2月21日至107年7月1日止,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代理期間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本缺額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及實際退休情形為准。)
參、其餘詳閱簡章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有雙重國籍身份者。
2.品德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3.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如附註),若經錄取後發現有是項情事,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
二、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報名時間:106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106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1月3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7年1月4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7年1月4日(星期四) 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7年1月5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7年1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六)第六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7年1月8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9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7年1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
*第6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7至12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貳、甄選科目、名額、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
代理教師:國文科1名,實缺(107年2月1日退休預估缺,聘期自107年2月21日至107年7月1日止,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代理期間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本缺額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及實際退休情形為准。)
參、其餘詳閱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