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第5條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06426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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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08月30日府教學字第1060371947號函辦理。
二、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第5條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06426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詳如附件。
二、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第5條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06426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