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6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7-11
資訊群組 :
壹、報名資格與甄試日期: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有雙重國籍身份者。
2.品德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3.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如附註),若經錄取後發現有是項情事,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
二、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時至15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15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
4.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6日(星期三) 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六)第六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
*第6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7至12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貳、甄選科目、名額、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
代理教師:聘期自106年8月23日至107年7月1日止
1.英文科:1名,不續聘缺,若不續聘教師復職,則聘任之代理教師即應無條件終止聘任。
2.公民科:1名,實缺。
3.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組):共2名,實缺,巡迴資源班,錄取人員將分別服務於本校以外之國中,1名巡迴鳳岡國中,另1名巡迴東興國中及精華國中二校。
參、其餘詳閱簡章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有雙重國籍身份者。
2.品德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3.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如附註),若經錄取後發現有是項情事,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
二、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時至15時,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15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
4.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6日(星期三) 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六)第六次甄選日期: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
*第6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7至12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貳、甄選科目、名額、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
代理教師:聘期自106年8月23日至107年7月1日止
1.英文科:1名,不續聘缺,若不續聘教師復職,則聘任之代理教師即應無條件終止聘任。
2.公民科:1名,實缺。
3.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組):共2名,實缺,巡迴資源班,錄取人員將分別服務於本校以外之國中,1名巡迴鳳岡國中,另1名巡迴東興國中及精華國中二校。
參、其餘詳閱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