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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外介聘】提醒欲申請縣外介聘教師於4/7前轉知人事室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3-27 資訊群組 :
提醒欲申請縣外介聘教師於4/7前轉知人事室,以利統整至縣府索取介聘他縣巿作業申請表(申請表以縣府發送為準,如為自行影印者,其申請表不生效力)。

另相關作業日程尚未公告,預計辦理日期如下(仍以最終公告日期為準):

一、參加縣外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4/21-5/4
二、縣外介聘積分審查:5/10(三)9:00-12:00、13:00-1600,地點:新湖國中

注意事項:
一、已達成縣內介聘者,不得再申請縣外介聘(超額除外)。
二、參加縣外介聘教師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始得申請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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