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增科技領域,並協助國高中 教師具有推動107年課綱教學知能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3-19 資訊群組 :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14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20196C號
函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教育部以行
政委託方式請靜宜大學辦理「資訊科技科教師增能推動計
畫」,預定於106年4月14日開設資訊科技科增能學分班。
前開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
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
資訊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2、取得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
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
、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

(二)課程內容─
1、資訊科技課綱概論(必修1學分)。
2、資訊科學新興主題(必修1學分)。
3、資訊科學教學法(必修1學分)。
4、演算法(選修2學分)。
5、程式設計與資料結構(選修2學分)
(三)上課時間:寒暑假及學期間每週五晚上、週六、週日上
課,各課程上課時間仍請依該校實際公告時間。
三、依104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資訊科技領證師資
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中等學校-電腦(電子計算
機)」(88課綱)與「高中-資訊科技概論科」(99課綱)
教師證書等,請現行持有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
證書之現職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班,並於修習完成後
,可發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專長教師證書,俾於1
07課綱實施就任教職能名實相符。相關開課資訊請至該校
推廣教育處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dpcd.pu.edu.t
w/main.php)或洽該校周秋沛小姐,電話04:26328001分
機19106。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