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國中教育 階段新增科技領域,請持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 證書之現職及儲備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班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2-14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3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75483C號函
及教育部105年9月14日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科
技領域師資增能課程─師資培育之大學宣導說明會」決議
事項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教育部以行
政委託方式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課程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師資增能課程實施計畫」,預定
於106年2月開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科技領域生活
科技師資增能課程學分班」。前開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
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
3
*1060000510*
87
第2頁, 共3頁
裝
訂
線
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2、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
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
、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
送表件者。
(二)課程內容─
1、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電整合與控制(必修2
學分)。
2、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構與結構(必修2學分
)。
3、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選修2學分)。
4、科技與工程概論及教學策略(6小時),則融入於必
修及選修等三門課程中。
(三)上課時間:寒假期間於週一至週五,學期間則於週六、
週日上課。
三、依104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生活科技領證師資
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生活科技(工藝)」、「
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
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
」、「生活科技」、「工藝」等。
四、請本縣國中、高中學校教師,現行持有中等學校生活科技
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及儲備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
班,並於修習完成後,可發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
專長教師證書,俾於107課綱實施就任教職能名實相符。
五、相關開課資訊請洽該校韓雪凰小姐,電話(07):71729330分機3661。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3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75483C號函
及教育部105年9月14日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科
技領域師資增能課程─師資培育之大學宣導說明會」決議
事項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教育部以行
政委託方式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課程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師資增能課程實施計畫」,預定
於106年2月開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科技領域生活
科技師資增能課程學分班」。前開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
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
3
*1060000510*
87
第2頁, 共3頁
裝
訂
線
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2、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
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
、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
送表件者。
(二)課程內容─
1、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電整合與控制(必修2
學分)。
2、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構與結構(必修2學分
)。
3、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選修2學分)。
4、科技與工程概論及教學策略(6小時),則融入於必
修及選修等三門課程中。
(三)上課時間:寒假期間於週一至週五,學期間則於週六、
週日上課。
三、依104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生活科技領證師資
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生活科技(工藝)」、「
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
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
」、「生活科技」、「工藝」等。
四、請本縣國中、高中學校教師,現行持有中等學校生活科技
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及儲備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
班,並於修習完成後,可發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
專長教師證書,俾於107課綱實施就任教職能名實相符。
五、相關開課資訊請洽該校韓雪凰小姐,電話(07):71729330分機3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