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資訊安全守則—「資訊安全、人人有責」宣導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1-03
資訊群組 :
1. 帳號及密碼,應妥善保管,避免他人知悉,並不得交付他人使用。
2. 不得將密碼張貼在個人電腦或終端機螢幕或其他容易洩漏秘密之場所。
3. 禁止共用帳號,以區分安全責任;調離職時應立即辦理權限異動或帳號移除。
4. 離開座位致個人電腦有遭入侵之虞者,應於離開前將螢幕鎖定或關閉電腦。
5. 個人電腦非因公務需要並經授權,不得攜出辦公處所。
6. 安裝所需軟體,安裝前應先確認取得合法授權。
7. 不得散布無合法授權軟體,亦不得將授權軟體轉借或給予未經授權人員使用。
8. 如發現使用非授權軟體,由使用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9. 不得任意更改個人電腦IP 位址與網路卡。
10. 個人電腦不得安裝數據機或無線、行動網路等相關對外連線設備。
11.機密檔案不得在網路上傳送,敏感性資料傳送前應先加密。
12. 避免從網路自行下載軟體或檔案安裝及使用,或直接點選來路不明之連結。
13. 注意可疑電子郵件:如以機關名義發信、過於聳動主旨與緊急要求、不正
14.常發信時間、陌生人或少往來對象來信、認識的人來信但主旨或內容與其習性不符、要求輸入私密資料送出等。
2. 不得將密碼張貼在個人電腦或終端機螢幕或其他容易洩漏秘密之場所。
3. 禁止共用帳號,以區分安全責任;調離職時應立即辦理權限異動或帳號移除。
4. 離開座位致個人電腦有遭入侵之虞者,應於離開前將螢幕鎖定或關閉電腦。
5. 個人電腦非因公務需要並經授權,不得攜出辦公處所。
6. 安裝所需軟體,安裝前應先確認取得合法授權。
7. 不得散布無合法授權軟體,亦不得將授權軟體轉借或給予未經授權人員使用。
8. 如發現使用非授權軟體,由使用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9. 不得任意更改個人電腦IP 位址與網路卡。
10. 個人電腦不得安裝數據機或無線、行動網路等相關對外連線設備。
11.機密檔案不得在網路上傳送,敏感性資料傳送前應先加密。
12. 避免從網路自行下載軟體或檔案安裝及使用,或直接點選來路不明之連結。
13. 注意可疑電子郵件:如以機關名義發信、過於聳動主旨與緊急要求、不正
14.常發信時間、陌生人或少往來對象來信、認識的人來信但主旨或內容與其習性不符、要求輸入私密資料送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