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參加105學年度第二次縣內教師介聘同仁,請於105年6月3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及核章畢,並參加6月6日下午積分審查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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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參加105學年度第二次縣內教師介聘同仁,請於105年6月3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申請表件如附件1附件2,先經教評委員同意後再申請)及核章畢,並參加6月6日下午13:00至16:000於新湖國中辦理縣內積分審查,始可報考介聘本縣國中,己參加第一次積分審查者,可免再積分審查(免附件1及附件2),並請參加第二次介聘教師同仁注意各校缺額相關公告簡章(如日程表)並於報考前洽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縣內介聘志願表暨同意書(同意書如附件3)核章以利至該校報名。(介聘積分審查、參加各校甄選教評等作業均給公假惟課務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