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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1份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4-18 資訊群組 :
依據新竹縣政府105.4.13府人考字第1050346846A號函辦理,茲為避免公務員仍有因不諳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而經營商業或投資違反適法要件致遭懲戒處分之情事發生,爰請再轉知所屬公務員切實遵守並宣導之,詳如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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