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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以下簡稱教專網),請參與教專之老師於11/13前上網校對個人基本資料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11-11 資訊群組 :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4年11月3日臺中大學資訊字第10
44060851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參與教專學校及教師登錄於教專網上基本資料之正
確性,請參與教專之學校,於104年11月13日前完成學校
及教師基本資料之校對,以確認資料更新之正確性,俾利
教專網進行有效統計分析與應用。
三、參與教專學校或教師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本縣教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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