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4學年度第7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健身操、樂樂棒球、樂樂足球及大隊接力等4項實施計畫(附件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9-24
資訊群組 :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9月10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40
027979號函辦理。
二、本案已納入SH150方案中,目標為增加國中小學生運動人
口並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提升體適能,請各校踴躍參加。
三、本案104學年度各項目統籌辦理單位如下:
(一)國小1-4年級健身操:
1、國小1、2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輔導學校自行辦理校內
初賽。
2、國小3、4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及縣
市決賽。
(二)國小3-6年級樂樂棒球:
1、國小3、4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及縣
市決賽。
2、國小5、6年級:由桃園市政府辦理全國決賽。
(三)國小1-6年級樂樂足球:
1、國小1、2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輔導學校自行辦理校內
初賽。
2、國小3、4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及縣
市決賽。
3、國小5、6年級:由花蓮縣政府辦理全國決賽。
(四)國中7至9年級大隊接力: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全國
決賽。
四、縣市複賽請於全國賽會前辦理完成:
(一)樂樂棒球全國決賽(五、六年級):民國105年4月30日、
5月1日(星期六、日)。
(二)樂樂足球全國決賽(五、六年級):民國105年5月21、22
日(星期六、日)。
(三)大隊接力全國賽決賽(國中7-9年級組):民國105年5月2
1日(星期六)。
五、為配合本縣體育項目統合視導,務請學校自行選擇適合推
廣之創意運動項目,如跳繩擂台、樂樂羽球、民俗班季活
動……等,相關成果報告俟另案通知。
六、本案樂樂足球及樂樂棒球將於105學年度回歸縣市辦理,
不再辦理全國賽,以落實普及化之意旨。
七、檢附健身操、樂樂棒球、樂樂足球及大隊接力等4項實施
計畫各乙份。
027979號函辦理。
二、本案已納入SH150方案中,目標為增加國中小學生運動人
口並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提升體適能,請各校踴躍參加。
三、本案104學年度各項目統籌辦理單位如下:
(一)國小1-4年級健身操:
1、國小1、2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輔導學校自行辦理校內
初賽。
2、國小3、4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及縣
市決賽。
(二)國小3-6年級樂樂棒球:
1、國小3、4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及縣
市決賽。
2、國小5、6年級:由桃園市政府辦理全國決賽。
(三)國小1-6年級樂樂足球:
1、國小1、2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輔導學校自行辦理校內
初賽。
2、國小3、4年級: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校內初賽及縣
市決賽。
3、國小5、6年級:由花蓮縣政府辦理全國決賽。
(四)國中7至9年級大隊接力: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全國
決賽。
四、縣市複賽請於全國賽會前辦理完成:
(一)樂樂棒球全國決賽(五、六年級):民國105年4月30日、
5月1日(星期六、日)。
(二)樂樂足球全國決賽(五、六年級):民國105年5月21、22
日(星期六、日)。
(三)大隊接力全國賽決賽(國中7-9年級組):民國105年5月2
1日(星期六)。
五、為配合本縣體育項目統合視導,務請學校自行選擇適合推
廣之創意運動項目,如跳繩擂台、樂樂羽球、民俗班季活
動……等,相關成果報告俟另案通知。
六、本案樂樂足球及樂樂棒球將於105學年度回歸縣市辦理,
不再辦理全國賽,以落實普及化之意旨。
七、檢附健身操、樂樂棒球、樂樂足球及大隊接力等4項實施
計畫各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