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核支標準修訂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8-25
資訊群組 :
一、「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預算執行節約措施」檔案如附件,本次主要修訂內容為刪減國內出差旅費之每日雜費,單程5公里以上60公里以內每日雜費為100元,單程逾60公里以上每日雜費為200元,並自發文日(104年7月20日)起生效。
二、出差半日者差旅費雜支應折半支領,奉派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等活動有關交通費及住宿費參照縣府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核支,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會議無雜費核支項目。
三、本校差旅費(含交通費)支用標準擬自104年7月20日起依縣府標準核支,原訂新豐國民中學教職員工出差旅費標準表自同日起停止適用,並取消甲、乙式出差旅費報告表格式,同仁申請差旅費表格請重新下載使用(檔案置於本校首頁-表單下載及本校網頁-會計室-表單下載)。
二、出差半日者差旅費雜支應折半支領,奉派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等活動有關交通費及住宿費參照縣府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核支,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會議無雜費核支項目。
三、本校差旅費(含交通費)支用標準擬自104年7月20日起依縣府標準核支,原訂新豐國民中學教職員工出差旅費標準表自同日起停止適用,並取消甲、乙式出差旅費報告表格式,同仁申請差旅費表格請重新下載使用(檔案置於本校首頁-表單下載及本校網頁-會計室-表單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