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請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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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竹縣政府104.5.14府教學字第1040352003號函辦理,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請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
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案,詳如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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