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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3-06 資訊群組 :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
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
處遇實施計畫」,並溯自104年1月1日起生效,請 查照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40021122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修訂公布、「
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通報及協助辦法」訂定發布,以及
實務執行需求,爰修訂本計畫,請 貴校依本計畫篩檢兒
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之虞個案,立即通報各地方政府社政
單位提供必要之協助。
三、檢送「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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