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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7月起出差旅費報告表使用說明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10-15 資訊群組 :
1.參加訓練或講習報支旅費標準,依「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受訓人員之服務機關得衡酌實際情況,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核給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1/2支給膳費。
2.行政院103.7.7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已刪除「膳費」項目,故自103.7.7起,參加訓練或講習報支旅費標準,核給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無膳費)。
3本校出差旅費標準表(甲、乙式)使用說明
甲式:受訓講習或出差單程60公里以上適用
乙式:非受訓講習之出差單程60公里以內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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