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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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行政院102年10月29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053029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並同時規定,獲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
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部分,自103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詳如附加檔案。
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部分,自103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詳如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