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為提振高雄、澎湖地區觀光,活絡經濟,自本(103)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一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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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竹縣政府103.9.19號函辦理,有關為提振高雄、澎湖地區觀光,活絡經濟,自本(103)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一案,詳如附加檔案。本校行政同仁如有前往高雄及澎湖休假消費者,請另行告知人事室,以利相關補助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