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校教職員工出差旅費標準表、出差旅費報告表(甲式、乙式)。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8-27
資訊群組 :
•依據新竹縣政府103.7.11府主一字第1030358584號函轉行政院103.7.7院授主預字第1030101699號函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新竹縣政府103.7.28府主一字第1030125619號函修訂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規定辦理。
•修訂內容(詳附件)主要為配合規定刪除「膳費」項目、刪除住宿費未檢據報支數額部分:修正單程5公里以上60公里以下-「交通及雜費」竹北市、湖口鄉、新埔鎮、新竹市以外金額為200元;單程60公里以上-住宿費每日標準調升至1,600元內檢據覈實報支,每日雜費為400元,出差旅費報告表配合核支項目文字修訂。
•溯至103年7月7日起實施。
•出差旅費報告表電子檔請至學校首頁-表單下載或會計室-檔案-表單下載使用。
•修訂內容(詳附件)主要為配合規定刪除「膳費」項目、刪除住宿費未檢據報支數額部分:修正單程5公里以上60公里以下-「交通及雜費」竹北市、湖口鄉、新埔鎮、新竹市以外金額為200元;單程60公里以上-住宿費每日標準調升至1,600元內檢據覈實報支,每日雜費為400元,出差旅費報告表配合核支項目文字修訂。
•溯至103年7月7日起實施。
•出差旅費報告表電子檔請至學校首頁-表單下載或會計室-檔案-表單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