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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7條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8-07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1日臺教社(二)字第1030108274E號函
辦理。
二、旨揭電子檔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修正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林珈
夙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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