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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促進身心障礙者訓練與就業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3年5月7日以勞動發特字第1031813157號令修正發布,相關行政規則規定供參考。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5-19 資訊群組 :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8日臺教學(四)字第1030068423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改制為「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改制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該等組織法業自103年2月17日施行在案,爰修正旨揭行政規則,以符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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