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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縣府函:再次重申有關各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知能宣導,選用相關教材時,務必依教育適齡性原則審慎為之.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4-08 資訊群組 :
轉知縣府函:再次重申有關各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知能宣導,選用相關教材時,務必依教育適齡性原則審慎為之.
一、依據本縣103.03.27縣長會見民眾案決議事項辦理。
二、各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知能宣導,選用相關教材時,
務必依教育適齡性原則,審慎使用教學媒材及校外教學資
源,並應由相關任教科目教師進行現場教學指導及說明。
三、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或性健康教育活動,課程設計與選用相
關教學教材,除應依照教育部頒定之學習領域課程綱要,
建立學生正確價值觀,學習內容亦應符合分段能力指標與
主題。
四、「青春水漾」及「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到抗拒到積極
同意」二教材,經本府103.03.21.府教學字第1030340871
號函轉衛生福利部召開103年第1次性侵害相關法規專家諮
詢會議紀錄,案內決議有關補助辦理性教育教材製作時,
請依「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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