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教育處公告更新本縣103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日程表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4-08
資訊群組 :
類 別 急件 (公告編號:48615 ) 日 期 2014-04-07 16:39:55 編 刪
公告者 邱珮瑜 公告單位 學管科 列印
E-Mail carriemlc@gmail.com 聯絡電話 03-5518101-2811
對 象 國中各校 發文字號 不另行發文
更新本縣103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日程表,請 查照。
說明:
(一)積分審查係當場審查(需檢附正本及影本),請於當場確認積分無誤,逾時概不受理。
(二)各校第一次介聘決議表核章後請於4/23送教育處彙整。並於6/12日前送第二次介聘決議表,如未送之學校則予以保留第一次介聘決議表。
(三)積分審查時間為09:00-12:00及13:00-16:00,請欲申請縣內外介聘之教師(或委託學校代表)於審查當日檢附相關文件正本及影本至審查會場審核(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加附經人事查核之影印資料)。
(四)無論縣、內外介聘,服務證明(含在職證明)及教師證為必備證件。
本公告有效日期至103年05月07日止
連結 無
附件 附件1 103介聘日程表0327(修).doc
公告者 邱珮瑜 公告單位 學管科 列印
E-Mail carriemlc@gmail.com 聯絡電話 03-5518101-2811
對 象 國中各校 發文字號 不另行發文
更新本縣103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日程表,請 查照。
說明:
(一)積分審查係當場審查(需檢附正本及影本),請於當場確認積分無誤,逾時概不受理。
(二)各校第一次介聘決議表核章後請於4/23送教育處彙整。並於6/12日前送第二次介聘決議表,如未送之學校則予以保留第一次介聘決議表。
(三)積分審查時間為09:00-12:00及13:00-16:00,請欲申請縣內外介聘之教師(或委託學校代表)於審查當日檢附相關文件正本及影本至審查會場審核(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加附經人事查核之影印資料)。
(四)無論縣、內外介聘,服務證明(含在職證明)及教師證為必備證件。
本公告有效日期至103年05月07日止
連結 無
附件 附件1 103介聘日程表0327(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