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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縣教育處修正「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4-07 資訊群組 :
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48630 ) 日 期 2014-04-03 20:03:30 編 刪
公告者 詹喻雯 公告單位 學管科 列印
E-Mail 聯絡電話 (03)5518101轉2812
對 象 本縣所轄各校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30342894
檢送修正「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
一、依基隆市政府103年3月28日基府教學貳字第1030212132號函辦理。
二、旨揭填表說明第八項依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81號令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14條,業經工作小組重新勘誤並作文字修正,請惠予協助將修正後之表件,轉知貴校教師。
本公告有效日期至103年05月03日止

連結 無
附件 附件1 GDMS_Display.pdf
附件3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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