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豐國中記功嘉獎資訊公告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3-14 資訊群組 :
1.優點卡集滿15點優良行為記嘉獎乙次,實施辦法如附件(限三年級)
2.學習護照生活篇增加1-4其它班級服務及活動參與經導師認可加點,最多以10點為上限,每500點記嘉獎乙次
3.服務學習滿6小時後,每做三小時記嘉獎乙次
4.整潔秩序比賽由原為記點,現改為第一名嘉獎三次,第二名嘉獎兩次,第三名嘉獎乙次(限三年級)
5.聯絡簿書寫優良,每月記嘉獎乙次
6.段考前三名嘉獎乙次
7.三年級學科競試年級前十名嘉獎乙次(每週計算)
8.模考(含縣內與自辦)達到五科總分22分嘉獎乙次
9.抽測前十名嘉獎乙次
10.作文寫作優良嘉獎乙次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