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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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9月27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35432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請逕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運用。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9月27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35432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請逕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