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府函:請加強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之辨識與關懷.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10-11
資訊群組 :
轉知縣府函:請加強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之辨識與關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9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96115號函辦理。
二、新學期開始,請加強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之辨識與關懷,以協助學生在面臨人際、情感、情緒、生活與學習問題時,能即時提供輔導。
三、請本於健全及推動學生輔導體制,運用輔導工作初級預防、二級預防及三級預防觀念,並以發展重於預防,預防重於治療之教育理念,積極激勵所屬教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資源,提供多元輔導管道,建構輔導資源網絡,期在親師合作下,讓每一位學生隨時都有人照顧輔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9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96115號函辦理。
二、新學期開始,請加強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之辨識與關懷,以協助學生在面臨人際、情感、情緒、生活與學習問題時,能即時提供輔導。
三、請本於健全及推動學生輔導體制,運用輔導工作初級預防、二級預防及三級預防觀念,並以發展重於預防,預防重於治療之教育理念,積極激勵所屬教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資源,提供多元輔導管道,建構輔導資源網絡,期在親師合作下,讓每一位學生隨時都有人照顧輔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