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2013新移民子女創作比賽「世界在我家」活動簡章暨報名表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10-02
資訊群組 :
2013新移民子女創作比賽「世界在我家」
活動簡章暨報名表
壹、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台北大同扶輪社
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中天電視、世新大學台灣立報社(四方報)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
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財團法人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
台北永康扶輪社、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聯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台北市信義扶輪社
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邦貴會計師事務所、馬林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新光證劵股份有限公司(按類別、筆劃順序排列)
貳、參加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全國國中、小學生(具本國籍)。
(二)父親或母親的母國為台灣以外的國家。
參、創作主題:以下四項之一(題目自訂)
(一)新移民子女與父、母的生活故事。
(二)新移民家庭的歡樂氣氛。
(三)新移民子女到父親或母親母國的經驗。
(四)新移民家庭所具有的雙重文化有什麼優點及特殊處。
肆、比賽類別:分為繪畫、作文二類
(一)繪畫比賽:
1、組別:
(1)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2、作品規格:
(1)使用四開空白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
(2)可以用素描、粉彩筆、水彩、彩色筆、蠟筆、油畫或水墨等方式創作(不能使用版畫、電腦合成、拼貼),不需要裱框。
(3)報名時須繳交作品原稿(不限件數,但每件作品背後皆須黏貼「報名表」)。
(二)作文比賽:
1、組別:
(1)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3)國中組。
2、撰寫方式:
(1)紙本格式:
○1請以600字稿紙創作(限2頁)。
○2字數1,000字~1,200字(標點符號及空格納入計算)。
(2)電子檔格式:中文新細明體,12號字,行距20,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繕打。
(3)裝訂:將「報名表」放置在第一頁,右上方以迴紋針固定。
(4)電子檔:
○1請將作品內容打成電子檔,以.doc檔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上,或以e-mail寄至psbf13@psbf.org.tw。
○2檔案命名方式:「組別-作者-作品名稱.doc」。
(5)報名時需附紙本及光碟片(以e-mail寄送檔案者,免附光碟片)。
伍、收件日期:從102年9月1日(星期六)至102年10月18日(星期五)止。
陸、收件方式:
(一)參賽作品於信封外註明中文姓名、比賽組別及「2013新移民子女創作比賽-『世界在我家』」,逾期不予收件。
(二)報名一律請掛號郵寄至「10487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32號4樓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 收」(以郵戳為憑),或於基金會上班時間送件至本會辦公室。
柒、評選時間:102年11月1日﹙星期五﹚。
捌、頒獎典禮:102年12月7日﹙星期六﹚。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標準:
1、主體內容40%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2、創意表現40%(繪畫構圖的表現;寫作題材的創意性)。
3、其他2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
(二)評選代表:由本會、合辦單位、專家學者、新移民領域等代表共同組成。
拾、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每組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一張。
(二)優等獎:每組各取二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一張。
(三)佳 作:每組各取三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一張。
(四)入 選:每組各取四名,獎品一份,獎狀一張。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可至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網站下載「報名表」。(http://www.psbf.org.tw/)
(二)報名時請檢附「報名表」、參賽作品(作文須附紙本及電子檔)。
(三)郵遞寄出之參賽作品請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寄出,郵寄途中若遭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作品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主辦單位皆不退件,亦不負保管責任(未得獎之作品,若有需要,請於102年12月17日(星期二)~12月27日(星期五)上班時間自行至本會領回作品,逾期不予受理)。
(五)參賽作品獲獎後,得獎者須提供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作為證明之用。
(六)參賽作品需為獨力完成之新作(並且未曾參加國內外競賽之原創作品,也未曾在國內外各類媒體以紙本或電子版任何形式發表過)。
(七)參賽作品皆須為投稿本人的合法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冒用他人名義參賽。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投稿作品,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九)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但同意個別主辦單位得就其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得集結編印、出版、公布於網站、作品展覽或推薦報刊媒體發表時,不另支稿酬。
(十)本活動獲得之獎金,將依「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規定申報所得。
(十一)凡參加本創作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無論獲獎與否,均不得提出異議。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
電話:(02)2504-8088 #13夏專員
傳真:(02)2504-4088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32號4樓
信箱:psbf13@psbf.org.tw
網址:http://www.psbf.org.tw/
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psbf.taiwan
活動簡章暨報名表
壹、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台北大同扶輪社
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中天電視、世新大學台灣立報社(四方報)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
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財團法人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
台北永康扶輪社、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聯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台北市信義扶輪社
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邦貴會計師事務所、馬林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新光證劵股份有限公司(按類別、筆劃順序排列)
貳、參加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全國國中、小學生(具本國籍)。
(二)父親或母親的母國為台灣以外的國家。
參、創作主題:以下四項之一(題目自訂)
(一)新移民子女與父、母的生活故事。
(二)新移民家庭的歡樂氣氛。
(三)新移民子女到父親或母親母國的經驗。
(四)新移民家庭所具有的雙重文化有什麼優點及特殊處。
肆、比賽類別:分為繪畫、作文二類
(一)繪畫比賽:
1、組別:
(1)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2、作品規格:
(1)使用四開空白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
(2)可以用素描、粉彩筆、水彩、彩色筆、蠟筆、油畫或水墨等方式創作(不能使用版畫、電腦合成、拼貼),不需要裱框。
(3)報名時須繳交作品原稿(不限件數,但每件作品背後皆須黏貼「報名表」)。
(二)作文比賽:
1、組別:
(1)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3)國中組。
2、撰寫方式:
(1)紙本格式:
○1請以600字稿紙創作(限2頁)。
○2字數1,000字~1,200字(標點符號及空格納入計算)。
(2)電子檔格式:中文新細明體,12號字,行距20,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繕打。
(3)裝訂:將「報名表」放置在第一頁,右上方以迴紋針固定。
(4)電子檔:
○1請將作品內容打成電子檔,以.doc檔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上,或以e-mail寄至psbf13@psbf.org.tw。
○2檔案命名方式:「組別-作者-作品名稱.doc」。
(5)報名時需附紙本及光碟片(以e-mail寄送檔案者,免附光碟片)。
伍、收件日期:從102年9月1日(星期六)至102年10月18日(星期五)止。
陸、收件方式:
(一)參賽作品於信封外註明中文姓名、比賽組別及「2013新移民子女創作比賽-『世界在我家』」,逾期不予收件。
(二)報名一律請掛號郵寄至「10487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32號4樓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 收」(以郵戳為憑),或於基金會上班時間送件至本會辦公室。
柒、評選時間:102年11月1日﹙星期五﹚。
捌、頒獎典禮:102年12月7日﹙星期六﹚。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標準:
1、主體內容40%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2、創意表現40%(繪畫構圖的表現;寫作題材的創意性)。
3、其他2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
(二)評選代表:由本會、合辦單位、專家學者、新移民領域等代表共同組成。
拾、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每組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一張。
(二)優等獎:每組各取二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一張。
(三)佳 作:每組各取三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一張。
(四)入 選:每組各取四名,獎品一份,獎狀一張。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可至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網站下載「報名表」。(http://www.psbf.org.tw/)
(二)報名時請檢附「報名表」、參賽作品(作文須附紙本及電子檔)。
(三)郵遞寄出之參賽作品請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寄出,郵寄途中若遭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作品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主辦單位皆不退件,亦不負保管責任(未得獎之作品,若有需要,請於102年12月17日(星期二)~12月27日(星期五)上班時間自行至本會領回作品,逾期不予受理)。
(五)參賽作品獲獎後,得獎者須提供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作為證明之用。
(六)參賽作品需為獨力完成之新作(並且未曾參加國內外競賽之原創作品,也未曾在國內外各類媒體以紙本或電子版任何形式發表過)。
(七)參賽作品皆須為投稿本人的合法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冒用他人名義參賽。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投稿作品,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九)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但同意個別主辦單位得就其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得集結編印、出版、公布於網站、作品展覽或推薦報刊媒體發表時,不另支稿酬。
(十)本活動獲得之獎金,將依「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規定申報所得。
(十一)凡參加本創作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無論獲獎與否,均不得提出異議。
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
電話:(02)2504-8088 #13夏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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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psbf13@psbf.org.tw
網址:http://www.psb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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