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公告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1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應甄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無需兵役
(四)曾照顧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經驗或曾任特教學生助理員者尤佳或具有愛心、耐心。
二、報名日期: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時00分至09時30分止。
三、報名地點: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人事室(校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成德街36號)電話:03-5596573轉36。
四、報名手續:
(一)採親自報名。
(二)繳交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分別裝定成冊,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乙份,加蓋私章。(私章攜帶備用)
2.國民身分證正本(驗後歸還)及影印本
3.學經歷證件正本(驗後歸還)及影印本
4.履歷表內含特教相關資歷
5.二吋正面照片一張
6.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無需兵役之證明正本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114年12月31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五、甄試日期: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時00分至校史室進行面試。
六、甄選方式:面談(當場即時回答:內容含服務熱忱、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
七、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15年1月21日(星期三)甄選作業完畢後,即時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sfjh.hcc.edu.tw/),並至本校學輔處錄取報到,逾期視同棄權,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二)錄取人員應於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時前親至學輔處正式到職。
八、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依實際報到到職日起薪,每小時時薪216元,在依新竹縣政府核定時數及預算額度內支付,不足額則終止僱用)


餘細節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