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健康檢查補助事項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自111年1月1日起健康檢查補助費由3500元調整為4500元,每2年補助1次。
(二)補助對象除40歲以上之法定編制內依法任用之公教人員外,並將40歲以上工友、實缺代理教師、教保員及聘僱人員納入補助對象。
(三)補助對象以外(例如未滿40歲)之公教人員與工友、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可自費參加健康檢查並得每2年1次給予公假一天前往受檢。
(四)申請流程:先確認是否為合格醫療院所→檢查前請先填寫健康檢查申請書→檢查完畢後,請將申請書及支出憑證黏存單黏貼醫療院所機構之繳費收據正本並須有健康檢查之註記字樣申請補助,並於當年度11月30日前辦理核銷。
(五)網址及相關表單,請至校園硬碟\人事\健康檢查項下,請有需要的同仁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