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近日苗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減少公務機關同仁通勤相互感染風險,請各機關學校安排居住苗栗縣通勤人員居家辦公

作者 : 人事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6-11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主旨:為因應近日苗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減少公務機關同仁通勤相互感染風險,請各機關學校安排居住苗栗縣通勤人員居家辦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6月10日府人考字第1104611282號函辦理。

二、縣府各處請自即日起安排居住苗栗縣通勤人員居家辦公,並得視需要調整其業務以適應居家辦公;如因業務屬性無法居家辦公者,由各處敘明理由專案簽准。相關措施重點如下:

(一)實施期間:自即日起至6月28日止,並得視疫情情況由縣長宣布是否提早停止居家辦公。如因疫情狀況需延長,亦同。

(二)執行方式:

1、居家辦公資訊設備:目前已可在家使用公文系統,須事前查檢家中電腦設備是否符合本府資安要求,並填寫「新竹縣政府防疫期間居家辦公申請使用公文系統(本府)」向行政處資訊科提出申請;另如之前尚未填寫「資訊設備查檢表」者,則應一併查檢填寫核章後送資訊科,俾利辦理公文系統權限之開放。(相關表件請至公務雲公告欄下載使用)

2、居家辦公人員管理依「新竹縣政府實施居家辦公作業相關措施」第四點「居家辦公人員管理制度」辦理:上班時間應居家辦公,不得出門為非業務相關行為。居家辦公同仁不得申請加班差。

3、實際上班情形:各單位針對居家辦公人員應要求建立工作紀錄(每日完成案件內容數量及工作目標期程、執行情形等),並由各單位主管自行控管。

4、於居家辦公實施期間不得再進出原辦公場所,亦不得接觸原辦公室同仁。

三、縣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本縣鄉鎮市公所,針對居住苗栗縣通勤人員以居家辦公方式辦理,並得參考本府上開措施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