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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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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4月06日府教國字第1103712920號函辦理。
二、依據消防法第十三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十四條辦理。
三、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辦理日期及時間:110年4月15日(星期四)、110年4月16日(星期五),8時30分至16時。
(二)辦理地點:新竹縣體育場大型會議室。
四、參加人員:本縣公立國中小總務主任、事務組長、公私立幼兒園主任、教保員或實際擔任職務者,出席人員本府給予公(差)假登記。
五、報名方式:請於110年4月8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編號3072376,額滿為止。
六、請攜帶1吋大頭照一張以利合格證書發放作業。
七、檢附110年度「防火管理人員初訓訓練研習」課程表一份。